摩托车改排气被交警抓会被警告或者罚款。
摩托车改装发动机类型、改装车辆排气管,增加车辆后导流翼,增加车辆前探照灯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及大型客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2、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3、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4、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5、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6、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限办理转让登记的;
7、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8、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变更备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