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类销售服务合同
供货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猪肉类购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由甲方经正规屠宰的生鲜猪肉及其附属产品。
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1、见每批货物发货单。
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价格的调整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以每柒天为一个价格变动周期。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四、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交货时间及运输:
六、结算方式:
七、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
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叁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疫单位为:长沙县畜牧局。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贰小时或乙方迟延贰日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0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迟延超过叁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叁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其他违约:
九、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长沙县人民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猪肉类销售服务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为销售 系列产品、开拓市场,需要得到甲方的咨询服务,甲方同意提供服务。
本合同为框架性合同,具体项目以乙方为甲方出具的承诺书为准或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咨询服务;
2、向乙方介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对乙方主营产品的需求;为乙方提供获得销售产品的机会,负责促成交易,提高产品销售合同标的额;
3、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对乙方主营产品的需求,对乙方给予相关指导;
4、乙方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应乙方的要求,甲方为乙方全面履行合同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全面、客观的向甲方介绍本单位情况,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产品最低销售价和市场销售价,根据本单位情况向甲方出具独家代理销售承诺;
3、为向某项目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的目的,负责前期技术交流,参加投标及按照标书的要求提供科学、完善、实用的全面解决方案。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负责该合同的全面履行;
4、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按甲方的要求与甲方指定的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建设单位同意使用乙方经营的 系列产品,则乙方应按以下两种情况向甲方支付相关服务费,
(一)、在非甲方采购情况下:
1、如乙方并该产品的生产商或总代理商向甲方承诺该产品可以由乙方独家向某项目供货,则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向采购方报价,超出乙方给甲方最低销售价的部分作为给甲方的相关服务费。
2、如乙方不能承诺独家向某项目供货,或有其他品牌同类产品与乙方共同竞标,则乙方不论以任何价格中标,均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乙方收到合同订金后全款支付给甲方。
(二)在甲方采购情况下:
乙方与甲方项目部签定合同后,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按付款进度比例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三)甲方协助乙方销售达到 万元时(以上两种情况之和),则乙方再为甲方返还总销售额的 %为奖金,总销售额以当年12月31日前签定合同金额为准,在当年合同执行完毕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甲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以上协议内容执行。如有更改和补充,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确保对本合同及对方提供的方案书、合同文本、客户关系情况等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受害一方将有权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猪肉类销售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为销售 系列产品、开拓市场,需要得到甲方的咨询服务,甲方同意提供服务。
本合同为框架性合同,具体项目以乙方为甲方出具的承诺书为准或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咨询服务;
2、向乙方介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对乙方主营产品的需求;为乙方提供获得销售产品的机会,负责促成交易,提高产品销售合同标的额;
3、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对乙方主营产品的需求,对乙方给予相关指导;
4、乙方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应乙方的'要求,甲方为乙方全面履行合同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全面、客观的向甲方介绍本单位情况,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产品最低销售价和市场销售价,根据本单位情况向甲方出具独家代理销售承诺;
3、为向某项目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的目的,负责前期技术交流,参加投标及按照标书的要求提供科学、完善、实用的全面解决方案。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负责该合同的全面履行;
4、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按甲方的要求与甲方指定的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建设单位同意使用乙方经营的_____________ 系列产品,则乙方应按以下两种情况向甲方支付相关服务费,
(一)、在非甲方采购情况下:
1、如乙方并该产品的生产商或总代理商向甲方承诺该产品可以由乙方独家向某项目供货,则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向采购方报价,超出乙方给甲方最低销售价的部分作为给甲方的相关服务费。
2、如乙方不能承诺独家向某项目供货,或有其他品牌同类产品与乙方共同竞标,则乙方不论以任何价格中标,均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 %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乙方收到合同订金后全款支付给甲方。
(二)在甲方采购情况下:
乙方与甲方项目部签定合同后,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按付款进度比例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三)甲方协助乙方销售达到 万元时(以上两种情况之和),则乙方再为甲方返还总销售额的_____________ %为奖金,总销售额以当年12月31日前签定合同金额为准,在当年合同执行完毕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甲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以上协议内容执行。如有更改和补充,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确保对本合同及对方提供的方案书、合同文本、客户关系情况等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受害一方将有权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 日止。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猪肉类销售服务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联系电话: 地 址:
乙方(销售人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为建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销售业务员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用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所负责的销售区域为:
2、乙方担任甲方的销售业务员,主要负责业务的开拓、客户的维护以及销售款项的回收等,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予配合,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不安排乙方出差的,乙方应遵守甲方正常上班制度,按时上班。
2、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安排和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的薪资构成:月发放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年终绩效奖金
3、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甲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作满月发放。每月工资支付时间为下月15号。
4、业务提成:
1)销售人员的销售提成为销售回款的5%,提成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发放。
2)销售回款必须在货物发出去后60天100%回笼。
3)超时的货款从销售提成中减额,直至回款完成后才能予以发放。
4)连续三个月未流动的的货款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措施收回欠款,连续六个月未流动的货款,视为坏帐,由销售人员全额赔偿。
5)当年发生的欠款,必须保证在次年3月1日前收回,无对帐单或有效欠款证据,视为挪用,从销售人员提成奖金中扣除。
6)所有垫资发货单位,都必须经公司同意,否则不准发货,违者造成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部负责。
5、年终绩效奖金:
乙方完成销售定额的,奖金年终一次性发放。乙方未完成销售定额的,甲方有权减发年终绩效奖金,具体减发奖金的金额,经甲乙双方根据乙方未完成销售定额的情况,会商后另行确定。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的,按超额部分 %计算业务提成,作为乙方报酬的一部分。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
1、双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保险和福利待遇为:
(1)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
(2)餐费补贴:300元/月
3、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向外进行促销。
2、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认知及忠诚甲方的经营理念,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乙方对外的销售活动由个人决定,但不得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若由于对产品刻意夸大宣传,导致客户误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乙方有责任每月 号之前,向甲方书面报告上月的销售业务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月的销售业绩、客户维护情况、款项回收以及市场信息分析等。乙方出差在外的,应每隔 日向甲方报告销售业务情况。
4、乙方充分认识到,以下内容系攸关甲方生存、发展的重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乙方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以下内容不因自身原因而泄露。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技术数据。
5、乙方应对自己在工作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致使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或者违约金 万元。
6、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企业,应该清退所有属于甲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数据、模型、实验记录、工作手册与工作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纸、工作日志、文件、电脑存等等。清退应当由甲乙双方列出清单,由甲方有关负责人与乙方签字确认,乙方不得留下任何与清退资料有关的复制件或软盘。
7、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的五年内,乙方同意,其将不会(亦不允许其配偶、本人拥有权益的公司等)在对甲方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处接受或取得职位,或向此类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它组织以及自然人)提供咨询或其它协助(但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其为履行其职责所提供的咨询或协助不在此列)。
8、乙方承诺,其在任职期间及其离职后的时间内,不会指使、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经营、管理、技术人员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9、乙方若违反本条第7、的约定,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不低于二十万元。
第 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可以提交劳动部门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条 双方一致确认,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住址,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在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或住址视为双方送达法律文件的有效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