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Copyright © 2019- jindaibao.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